中国科学院哲学研究所将于11月5日邀请亨克·W·德雷格特(Henk W. de Regt)在线讲解他的书《理解科学理解》中提出的科学理解的语境理论,向国内外听众介绍他的理论对科学理解与科学理论的可理解性的最新解释。
德雷格特与他的书《理解科学理解(Understanding Scientific Understanding)》
现代科学的诞生与发展大大推进了我们对大自然、人类社会以及人自身的理解。借助科学,我们可以理解亿万光年之外的黑洞、生命遗传的密码、大脑运行的机制以及人类的行为。科学的目的就是增进我们的理解。那么要理解科学,就要理解科学的理解。也就是,科学为何能够如此迅速地推进我们的理解?科学提供给我们的理解与宗教、哲学、文学给我们的理解有什么不同?致力于回答“科学究竟是什么”的科学哲学应当回答这些问题。然而,当我们翻开任何一本标题为《科学哲学导论》的教材时,会发现根本找不到科学理解这样的标题,而第一章往往被“科学解释”(scientific explanation)占据着。这意味着,“科学解释”在科学哲学中占据了关键位置,隐藏了解码科学的钥匙。这似乎忽略了科学理解这个科学最初的目的。为什么作为科学目的的科学理解在试图回答“科学是什么”的科学哲学中没有出现?
引领科学解释研究的亨普尔(Carl Gustav Hempel)曾给出过一个解释。理解显然只能是个人的理解。由于不同人的背景知识、经历等等的不同,对于同一个现象的理解也会不同。例如,刚学习物理学的初中生与物理学教授对于牛顿三定律的理解显然不一样。因此,科学理解是个人的、主观的、偶然的,取决于个人自身的条件。科学是追求真理的事业,因而客观性是科学的内在性质。由此可见,主观的理解与客观的科学相冲突。所以,科学的密码并不在于理解。科学是通过提供科学的解释来实现我们的理解的。既然理解是主观的,那么科学成功的秘诀就在于解释,由此,科学解释就成了科学哲学的核心话题。
这里所说的科学哲学所描述的科学形象似乎与我们听过的科学小故事并不一致。科学中充满着偶然性、运气。我们都听过弗莱明偶然发现青霉素,彭齐亚斯与威尔逊偶然发现宇宙微波背景辐射。在实际的科学活动中的确存在种种主观、偶然的因素。不过,传统的科学哲学认为,实际的科学过程并不是科学哲学的研究对象,也不是科学的本质所在。在科学哲学诞生之初,莱辛巴赫(Hans Reichenbach)便将科学活动区分为发现的语境与辩护的语境。发现的语境指的是实际的科学活动,辩护的语境指的是科学中理论与经验证据、科学推理、科学解释等等方面。发现的语境并不是科学哲学的研究对象,而是心理学、社会学、政治学与历史学等经验学科的领域。只有辩护的语境才是认识论相关的、对哲学开放的,因此是科学哲学合法的领域。科学哲学对科学进行逻辑分析,理性重构,从而确定科学的本质特征。理解只有在科学的语用中才会出现。也就是,只有某个人去学习、使用某个科学理论或者科学方法去理解某个现象时才会出现理解。因此,科学理解属于科学实践活动,属于发现的语境,所以并不是科学哲学的合法研究对象。
正是由于区分了辩护的语境与发现的语境,科学理解在科学哲学中失去了合法地位,从而被科学哲学排除在外。不过,这也使得科学哲学失去了初心,遗忘了科学的目的——增进我们对于自然世界与其相应理论的理解。然而,这改变不了科学理解是科学的目的这一事实。例如,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ntergovernmental Panel on Climate Change,IPCC)的主要任务是评估全球暖化与气候变化的科学理解。在一份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的报告中,「理解」一词出现了九次。底下节录一段:
如果科学的目的是为了理解世界,那么,科学理解是什么意思?科学理解究竟是什么?近些年来,亨克·W·德雷格特(Henk W. de Regt)尝试回答这些问题,让科学理解重归科学哲学,使得科学哲学找回失去的初心。
翻开科学史,我们似乎找不到科学理解的普遍共同条件。例如,在1920年曾有一场有关量子力学是否能对原子物理现象提供理解的争辩。海森堡(Werner Heisenberg)提出矩阵力学,而薛定谔(Erwin Schrödinger)提出波动力学。海森堡的矩阵力学运用数学矩阵描述可观察量值之间的关系,在当时较为抽象。但薛定谔的波动力学提供可视化原子结构的可能,他以波现象描述原子。在这两个理论的争论中,薛定谔提出理解与可理解性(intelligibility)这两个核心概念。他主张波动力学能对量子现象提供真正的理解,而不仅是描述与预测。薛定谔认为可视化是科学理解的必要条件,但矩阵力学是不可视化的,所以不具有可理解性。不过支持矩阵力学的人反对可视化是科学理解的必要条件,并且主张所谓理解只不过是对于新理论的概念系统的熟悉度问题而已。这段量子力学的历史性争辩告诉我们,对于理解与可理解性这两个概念的讨论常促使科学的发展。
德雷格特对科学理解的研究运用科学哲学与科学史结合的研究进路。为了能够说明科学理解在实践中的功能与历史变化,不仅是对科学理解进行哲学分析,也考察科学史上的具体案例。德雷格特主张,从历史上科学不断变化的角度来看,为科学理解提供一个一般且不变的哲学说明是不可能的。由于科学史的研究显示没有普遍且永恒的科学理解概念,他提出理解的语境理论(the contextual theory of understanding)。理解的语境理论在于为理解提供具有一般性的刻划与标准,并同时允许理解的概念随着历史与不同学科领域变化。理解的语境理论主张科学理解依赖于可理解性,而可理解性的定义是科学家对于某个理论的一种属性所认定的价值,而这种属性的内涵在于这个理论能否易于使用。例如,1926年薛定谔的波动力学在当时物理学家社群中,较矩阵力学更为广泛流行,正是因为波动力学的可视性与较不复杂的数学。这使得可理解性可以作为一种语境化的衡量标准:一个理论可能在某个语境中对科学家有可理解性,但在另一个语境中没有。这使得德雷格特的理解理论成为了一种语境理论。
理解的语境理论主张科学的目标是理解现象,也就是对于现象有适当的解释。但理解现象必然要求理解理论,也就是能够使用理论,而能否使用理论依赖理论的可理解性(相对于语境而言)。而理解的语境理论提出理解现象的标准是:现象P能被科学理解,当且仅当,对P有科学解释。而这科学解释的基础是可理解的理论T,而且满足经验适当与内部一致的要求。而科学理论可理解性的标准是:科学理论T对科学家(在语境C)是可理解的,如果他们能不用进行精确运算就能鉴别T的质性特征结果。例如,可视性就是其中一个帮助理解的理论属性。另一个例子是气体动理论对理想气体定律的动力解释,使得理想气体定律能以一种质性的方式讨论,并且鉴别它的质性特征结果。
总之,在德雷格特的研究中,对自然现象的科学理解不应该被理解为某种科学家主观的感受,而应该作为对自然现象有某种程度上客观的科学解释,尽管这种科学解释必须依赖可理解的理论,而可理解性又必须在语境与语用的背景下定义。
以上是对德雷格特观点的简要总结,让我们期待他在中国科学院哲学研究所11月5日的讲座阐述他如何对科学理解的语境理论,论述理解与知识的关系,以及真理是否是理解的必要条件等重要且有趣的哲学问题进行讲述,并且如何利用物理学史中的案例来对这些理论进行合理地阐释与说明。
作者
吴东颖(中国科学院哲学研究所讲师)
周理乾(上海交通大学哲学系副教授)